7月25日,湖北省乡村规划研究会组织专题学习会,邀请湖北省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空间规划所副所长彭巧瑜现场解读政策文件《关于深化“千万工程”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的通知》。
彭巧瑜结合多年的乡村规划实践工作经验,逐条解读了《通知》中的最新要点,既脉络清晰,又有生动的案例佐证,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通知》文件所体现的乡村规划理论知识以及彭巧瑜深度解读的实践内容,对于所有从事相关行业的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建议大家通过视频号“周胜利说三农”收看直播回放学习。
“千万工程”是浙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基层农村的成功实践。今年7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委农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千万工程” 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的通知》,为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提供有效支撑。《通知》共包括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融合、组织保障四个章节共19条内容,涵盖乡村地区规划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规划体系、政策探索、组织保障等方面。
“新时代‘千万工程’的含义是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彭巧瑜介绍,《通知》提出了乡村规划体系浙江方案,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内,按照“县级规划优体系、乡镇规划定边界、村庄规划落布局、乡村设计美形态”的要求,形成“141X”的乡村地区规划体系。同时,明确分类按需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编制不下达完成指标和完成时限,不盲目追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不要求编制工作进度“齐步走”、深度“一刀切”。根据集聚建设、整治提升、特色保护类等类型,分类按需编制村庄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他没有需求、不具备条件的村庄,可不编制村庄规划。
彭巧瑜介绍,《通知》提出研究制定“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各地应在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细化明确村庄建设边界以及“三区三线”、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风貌特色等控制引导要求。不需要编制或暂未编制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以“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作为开展规划建设管理、核发规划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已编制村庄规划的,以村庄规划作为核发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据媒体报道,我国乡村规划师缺口超10万人。《通知》明确提出,要持续加强乡村规划师队伍建设,并对派驻到乡(镇、街道)的规划师比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到2024年底,行政村入驻比例应达到50%以上,到2027年底,行政村入驻比例应达到60%以上。
《通知》强化了规划和土地政策的融合,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乡村振兴、支撑乡村规划管理的政策机制,主要包括:合理保障和管控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明确村庄建设边界内的新增潜力空间的规模;引导乡村建设集中集聚,确需选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的少量乡村基础设施、零星乡村产业用地,所涉用地规模纳入村庄建设边界新增潜力空间统筹核算;推进乡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对使用村庄建设边界内存量建设用地的行为,各地可以结合实际简化审批和许可程序;鼓励乡村用地布局优化,允许各地在村庄规划中实事求是细化、优化村庄建设边界和村庄用地布局;完善预留指标和规划“留白”机制,允许预留少量乡村新增潜力空间规模,用于保障暂时难以精准落位的零星乡村建设需要;支持乡村产业项目用地,引导农产品初加工、“农业+”等产业留在乡村,农产品深加工、物流仓储等产业应向县城、重点乡镇及现代农业园区集中;鼓励乡村土地复合利用,在坚持“农地农用、以农为主”等原则的基础上,探索“农业+”“生态+”等兼容和复合模式,发掘各类用地的多种价值。
在政策融合板块,彭巧瑜重点解读了“‘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的含义。彭巧瑜介绍,以前在一个行政区内,高标准农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功能区存在交叉现象,但又不完全重合,会出现资金重复利用等问题。在多田套合的政策下,可以推进各类耕地、建设项目和资金的整合,在一个行政区内,形成了农田“金字塔”,以耕地为基底,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面积递减,粮食生产功能区应该是最为精华的部分,处于“金字塔”的塔尖。“多田套合”政策厘清了各类型耕地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推动耕地保护“一盘棋”。